根据江苏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助函〔2021〕17号)、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《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苏食院学发〔2021〕71号)等文件的精神及具体要求,健康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组织对优异学生进行评选。通过学生申请、资格审查、申请人答辩等环节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,评定了拟推荐人选。现将结果公示如下:
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员:
姓 名 | 班 级 |
张凌云 | 康复201班 |
如有异议,请于10月24日之前向行政北楼C331反映,电话:87088062。
健康学院
2021年10月19日